关于各部门单位选定资产设备管理员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1-09-16 点击数:

院内各部门、单位:

由于我院组织机构有了新的调整,教职工队伍也随着人事变动发生变化,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资产设备管理工作,现请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开展需要和人员配置情况,重新选定一名资产设备管理员,并将名单(附件一)于2011年9月18日12:00am前报送至资产设备管理处(行政楼B107办公室)。

附件一:《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部门单位资产设备管理员选定名单》

附件二:《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部门单位资产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》

edit/uploadfile/201111/2011-11-19-15-3-37.doc

资产设备管理处

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

Copyright © 2008-2018 沧州交通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处